权责事项信息表
基本信息 编 码 1.12.2 名 称 车船税减免 权力类型 行政征收 设定依据 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三条、第五条、第三十三条。 2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》第十一条、第十二条。 3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实施条例》第十一条。 适用对象 (可多选) R 单位 R 个人 启动类型 £ 依职权 R 依申请 数量规定 ―― 收费规定 不收费 网上办理 通办类型 £ 全国通办 £ 全省通办 £ 全市通办 R 属地办理 办理方式(可多选) R 即办 R 预约办理 £ 延时办理 £ 网上办理 R 最多跑一次 办理信息 办理信息 受理部门 主管税务机关 地址 ―― 实施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端州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管辖范围 端州区 地址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蓓蕾南路6号 适用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,车辆、船舶(以下简称车船)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,依照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车船税减税、免税。 裁量标准 ―― 提交材料 (点击链接至办税指南) 申请期限 ―― 法定办理期限 ―― 承诺办理期限 ―― 办理流程 特殊规定 ―― 中介服务及依据 ―― 部门衔接 1.税务机关可以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、车船检验机构的办公场所集中办理车船税征收事宜; 2.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车辆相关登记和定期检验手续时,经核查,对没有提供依法纳税或者免税证明的,不予办理相关手续。 监管措施 日常监管 纳税人享受减免税的,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材料有留存备查的义务。各级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收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、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对自行申报的车船税减免情况进行后续管理。对不应当享受减免税的,依法追缴已享受的减免税款,并予以相应处理。 共享信息 ―― 核查信息 ―― 咨询查询 咨询途径 可通过拨打税务咨询热线0758-12366或登陆广东省税务局官方网站(http://guangdong.chinatax.gov.cn/gdsw/index.shtml)或前往办税服务大厅(东岗办税厅:肇庆市端州区东岗东路3号; 不动产交易登记服务专厅: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四路8号;)进行咨询 进度结果查询 可通过登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(https://etax.guangdong.chinatax.gov.cn/)或前往办税服务大厅(东岗办税厅:肇庆市端州区东岗东路3号; 不动产交易登记服务专厅:肇庆市端州区信安四路8号;)查询进度结果 结果名称及样本 ―― 结果公示渠道 ―― 申请人责任 ―― 监督责任 追责情形 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行政职责存在以下情形的,应当承担相应责任: 1.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,擅自作出减税、免税决定的; 2.违反法定程序为纳税人办理减税、免税手续的; 3.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收受或者索取纳税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; 4.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,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,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; 5.滥用职权,故意刁难纳税人的; 6.未按照规定为纳税人、检举人保密的; 7.法律、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情形。 监督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端州区税务局纪检组 联系方式 0758-2762017 投诉受理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端州区税务局纳税服务股 联系方式 0758-2762950 信访受理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端州区税务局办公室 地址和联系方式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东岗东路3号 邮政编码:526000 0758-2760668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端州区税务局 地址和联系方式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东岗东路3号 邮政编码:526000 行政诉讼管辖法院 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法院(仅供参考。具体案件中,案件管辖以及是否属于诉讼受案范围,由有权机关依法确定。) 常见问题 留言区 我要投诉 我要评价 我要建议